一、 制定背景
钦州港片区(含钦州保税港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集体供餐机构数量多、覆盖面广、涉及人员多、管理难度大,食品安全隐患在一定程度上依然突出,加强集体供餐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已势在必行。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求的大背景下,对标对表推动片区集体供餐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创新,解决社会广泛关注、群众最为关心的集体供餐食品安全问题。
二、制定依据
1.《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广西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第一章、第二章、第五章;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澳门葡京app: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钦州市有关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法规规定。
三、制定目的
本办法旨在尽量不增加片区集体供餐机构的负担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创新完善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方法,紧盯机构食品采购、加工、自我管理等关键环节,达到压实机构食品安全责任,促使其认真履行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目的。
国家、自治区层面对集体供餐单位风险等级评定、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实施明厨亮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阳光食品采购,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应急演练等方面只是提出一个指导性意见,没有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规定。本办法中对实施风险等级评定、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实施明厨亮灶、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阳光食品采购,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针对部分风险环节专门提出操作性规范。
四、主要举措
本办法共八章二十七条,约3400字。其中: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就有关名词作一些解析。
第二章“基本要求”,主要是结合国家、自治区以及钦州市有关规定要求,加强集体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用餐人员食品安全。
第三章“检验检测”,主要是对供餐机构的检验检测工作作出新要求和新规定。
第四章 “应急处置”,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提出的具体要求,是集体供餐机构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减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用餐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要条件,这项工作紧抓安全风险的底线,可以大大减少因事件发生后的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因此,专门设立专章很有必要。
第五章“特殊时期”,主要是针对当前疫情等特殊时期所作出的一些要求。
第六章“集中配送”,主要对配送单位的运作和操作规范应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七章“监督管理”,主要是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制度规定的集体供餐机构和行政管理人员违反党纪国法作出的必要规定和约束。
第八章“附则”,主要是就风险等级的划分、制度的颁布时间作出一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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