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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暂行办法》解读

2021-08-28 16:55   来源: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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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共六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适用范围】。提出办法所适用的产业用房是指在钦州港片区内,由国有控股平台公司统一规划、在片区集中建设的产业用房,包括生产用房、仓储用房和配套用房(办公楼、研发楼等,不含住宿、写字楼)。企业自建自用的标准厂房、国有控股平台公司商业用房不在本办法范畴。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包括管委对国有控股平台公司产业用房运营工作的统一领导、利益兼顾原则、费用分担原则。

第三部分【租金指导价标准】。综合招商需要、成本造价和周边产业用房价格,对片区产业用房租金指导价格进行了框定。针对平台公司反应比较强烈的自主定价诉求,办法提出鼓励对平台公司自有物业自主招商,同样享受现行的相关补助政策,但如定价超出了办法的标准,不得享受管委租金补助。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对企业入驻后的考核、协议终止的条件,明确产业用房租金补助由产业服务中心列入片区部门年度预算,以及管委相关部门承担的职责。为进一步解决前期个别企业长期拖欠租金的问题,提出管委给予产业用房租金补助采取“先缴后补”的方式。

第五章【其他】。说明办法有效期和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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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机构整合,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已合并到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政务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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